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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康医学与健康学院关于组织2023届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15:14:28    来源:    浏览量: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云康医学与健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规则》,现将我院2023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一辩:2023年4月22日(周六)09:00-12:00、15:00-17:00  

二辩:2023年5月7日(周日)09:00-12:00  


二、答辩形式

线下答辩


三、答辩组织

(一)前期组织工作

1.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和学工办老师组成,负责统筹安排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2.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负责对有争议的论文进行审议并拥有最后结果的决定权。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名单如下:

赵爱明(组长)    李先文    莫名月    汪洋    李爱群

3.设立答辩组。答辩小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各答辩小组设答辩秘书一名(由答辩成员之一兼任)、答辩助理2名(学生担任)。

(二)答辩资格审查

1.定稿上传。大部分学生已于学校抽检前完成定稿,“问题论文”学生须于4月16日前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初稿、指导日志等,上传毕业论文定稿,并将经过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的整改报告(附件1)纸质版交至7-101处。参加学校抽检不合格的“问题论文”还须提交抽检审查意见回复暨修改对照表(附件2)。

2.定稿审核。答辩委员会于4月18日前完成“问题论文”定稿、整改报告的审核。审核通过学生,指导老师于当天在系统完成学生定稿的审核。审核不通过学生,则失去参加一辩资格,指导老师于系统驳回其定稿。

学院于4月19日前公布最终的一辩名单。

一辩未通过或未能参加一辩的学生,请继续修改论文于4月26日前将修改后论文上传系统,并将经过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的整改报告纸质版交至7-101处。答辩委员会于4月27日完成“问题论文”定稿、整改报告的审核。审核通过学生,指导老师于当天在系统完成学生定稿的审核。审核不通过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指导老师于系统驳回其定稿。

学院于4月28日前公布最终的二辩名单】

   (三)答辩流程

1.答辩学生须提前至少20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于电脑上拷贝PPT(以序号和姓名命名,如:1-张某某),同时将3份纸质版定稿论文交至答辩组(请提前打印好)

2.答辩开始前由答辩助理宣读答辩规则,答辩学生集体进行学术诚信声明。

3.每位答辩学生以PPT汇报形式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论文研究概述,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概述情况进行提问,提问和回答时间约10分钟。问答过程,答辩学生须做好记录(答辩后需要填写答辩记录上传系统)。

(四)答辩后期工作

1.答辩通过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于2023年5月9日前上传最终稿和答辩记录。不配合修改和上传者,学院有权取消其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2.指导老师于11日前完成学生的定稿评分、最终稿和答辩记录审核,答辩秘书于2023年5月12日-14日在论文管理系统上进行所在答辩组学生的答辩分数录入以及答辩记录审核。

3.指导老师于2023年5月16日前根据论文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进入教务系统录入所有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办公室7-101。


附件:1:云康医学与健康学院未参加抽检问题论文整改报告

          2:广州南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审查意见回复暨修改对照表

          3:云康医健院2023届毕业论文一辩安排表(暂定)


                               云康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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