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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康医健院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15:12:14    来源:    浏览量: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9年修订)》、《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7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云康医健院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现就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进行公示。


附件1: 2022-2023年云康医健院综合测评细则

附件2:(20级)【参考模板】综合测评表评分

附件2:(21、22级)【参考模板】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3: 云康医学院2022-2023学年综测各奖项分值细节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020-61787167



云康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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